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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m把拔的貼圖法律專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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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人 內容
jimchiu
快樂上班族


註冊時間: 2005-06-20
文章: 4917
來自: 卡夫卡的斜角巷
作品發表數量: 987

發表發表於: 2006-05-12 17:20:17    文章主題: 引言回覆

sam8882000 寫到:

著作權法第27條規定:
著作人專有公開展示其未發行之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之權利。
換句話說,美術著作、攝影著作,著作權人的專屬公開展示權,於發行後喪失。


著作權人的專屬公開展示權,於發行後喪失。
這個有點不懂.... ????

另外, 著作權跟一般講的版權copyright又有何不同?


_________________
夏天結冰, 冬天長草.
上樹摸魚, 下河捉鳥.
反反覆覆, 顛顛倒倒.
苦啊........好啊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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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lles
快樂上班族


註冊時間: 2005-06-19
文章: 5323

作品發表數量: 747

發表發表於: 2006-05-12 22:58:47    文章主題: 引言回覆

jimchiu 寫到:
另外, 著作權跟一般講的版權copyright又有何不同?


「版權」這個詞我在多年前寫信問過著作權委員會
他們比我還官僚地給了我一些說了等於沒說的答案 開槍~ 開槍~ 開槍~

後來據我研究的結果
這麼說吧
著作權法裡並沒有所謂的「版權」
如果用英文的copyright來看的話
是著作權法裡面的「重製權」

不過著作權委員會倒是對我另外一個問題給了個讓我滿意的答案
就是如果你拍了兩張影像一模一樣的底片
兩張的著作權是獨立的
這個在攝影比賽很有用
通常他們會在簡章上註明得獎座者須繳交原稿底片 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
如果你還有另一張原稿底片
就可以用在自己想要的用途 例如展售 出書等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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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修倫斯
光影新生兒


註冊時間: 2006-04-06
文章: 173
來自: 豆豆妹妹的小窩
作品發表數量: 53

發表發表於: 2006-05-12 23:54:13    文章主題: 引言回覆

Colles 寫到:
jimchiu 寫到:
另外, 著作權跟一般講的版權copyright又有何不同?


「版權」這個詞我在多年前寫信問過著作權委員會
他們比我還官僚地給了我一些說了等於沒說的答案 開槍~ 開槍~ 開槍~

後來據我研究的結果
這麼說吧
著作權法裡並沒有所謂的「版權」
如果用英文的copyright來看的話
是著作權法裡面的「重製權」

不過著作權委員會倒是對我另外一個問題給了個讓我滿意的答案
就是如果你拍了兩張影像一模一樣的底片
兩張的著作權是獨立的
這個在攝影比賽很有用
通常他們會在簡章上註明得獎座者須繳交原稿底片 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
如果你還有另一張原稿底片
就可以用在自己想要的用途 例如展售 出書等等


摳版說的非常好。
即使你臨摹一個人的照片,只要是你重新到現場去拍的,即使你的構圖取景,甚至光圈快門等數據都是一模一樣的,縱使二者外觀幾乎一模一樣,因為你對這照片有「原創性」,所以你也不會侵犯到別人的著作權,自己反而享有著作權。
但是,如果你直接「翻拍」別人的照片,那就有侵害著作權的疑慮了。
因此在「攝影著作」這範圍裡,剽竊別人的「構思」是不會受罰的。

如有說錯的地方,請大家予以指正。 嘿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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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m8882000
顧問群


註冊時間: 2005-06-22
文章: 2398
來自: 臺北
作品發表數量: 1005

發表發表於: 2006-05-13 00:17:43    文章主題: 引言回覆

jimchiu 寫到:
sam8882000 寫到:

著作權法第27條規定:
著作人專有公開展示其未發行之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之權利。
換句話說,美術著作、攝影著作,著作權人的專屬公開展示權,於發行後喪失。


著作權人的專屬公開展示權,於發行後喪失。
這個有點不懂.... ????

就是說美術、攝影著作,本來僅限於著作權人可以公開展示,但若著作權人將美術、攝影著作的「複製品」對外散佈後,以後就不限於著作權人才能夠公開展示了。


另外, 著作權跟一般講的版權copyright又有何不同?
摳老回答的對。容我補充一下:著作權泛指著作人的權利,範圍比較大;版權只是出版的權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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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evinliu
小學四年級


註冊時間: 2005-06-30
文章: 1032
來自: Zuikoholism
作品發表數量: 423

發表發表於: 2006-05-13 09:23:53    文章主題: 引言回覆

sam8882000 寫到:
看到這裡,各位愛街拍、外拍,又喜歡PO圖的朋友,心理應該有底了吧。PO圖真的要看對象,若不是對模特兒有十足的把握,大家還是先白紙黑字比較好。



所以街拍只要有人以後不能在相簿或論壇亂貼了...抖 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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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m8882000
顧問群


註冊時間: 2005-06-22
文章: 2398
來自: 臺北
作品發表數量: 1005

發表發表於: 2006-05-14 02:26:00    文章主題: 引言回覆

kevinliu 寫到:
sam8882000 寫到:
看到這裡,各位愛街拍、外拍,又喜歡PO圖的朋友,心理應該有底了吧。PO圖真的要看對象,若不是對模特兒有十足的把握,大家還是先白紙黑字比較好。



所以街拍只要有人以後不能在相簿或論壇亂貼了...抖 ........


其實也沒那麼嚴重啦。基本上人與人之間大多是相互為善的,只要不讓被拍的人感覺你是在用相機掠奪他(她),事後PO圖也不是別有目的,我相信一般來說是不會惹上什麼麻煩的。

我舉的台北地院那個案例,站方負責人如果純粹POPO圖,我想也不會惹惱模特兒;他之所以會吃官司,最主要是因為在未告知模特兒的情形下,擅自將模特兒照片讓給創意公司,並且還出書,這當然茲事體大,還涉及財產利益呢!偏偏那位模特兒又是法律系的高材生,於是..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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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imchiu
快樂上班族


註冊時間: 2005-06-20
文章: 4917
來自: 卡夫卡的斜角巷
作品發表數量: 987

發表發表於: 2006-05-25 09:03:40    文章主題: 引言回覆

我最近發生了一見這樣的事情

有個老外, 看上了我在PBASE上的一張圖, 他來信告知希望可以徵得我的同意讓他使用這張圖.

那問題來了, 如果我同意他使用, 那是不是這張圖就全部歸他? 還是他只有使用的權利? 如果對方使用在商業用途上的話會不會又有不同?

問的很籠統,因為我目前也還沒有比較具體的想法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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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rrega
站長


註冊時間: 2005-06-17
文章: 4296
來自: 我家
作品發表數量: 1605

發表發表於: 2006-05-25 09:38:31    文章主題: 引言回覆

jimchiu 寫到:
我最近發生了一見這樣的事情

有個老外, 看上了我在PBASE上的一張圖, 他來信告知希望可以徵得我的同意讓他使用這張圖.

那問題來了, 如果我同意他使用, 那是不是這張圖就全部歸他? 還是他只有使用的權利? 如果對方使用在商業用途上的話會不會又有不同?

問的很籠統,因為我目前也還沒有比較具體的想法.

如果沒記錯
好像可以做用途限定的授權,同時聲明只有使用權
最好要有被公證的授權書,
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嘿~


_______________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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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lles
快樂上班族


註冊時間: 2005-06-19
文章: 5323

作品發表數量: 747

發表發表於: 2006-05-25 09:47:32    文章主題: 引言回覆

tarrega 寫到:
jimchiu 寫到:
我最近發生了一見這樣的事情

有個老外, 看上了我在PBASE上的一張圖, 他來信告知希望可以徵得我的同意讓他使用這張圖.

那問題來了, 如果我同意他使用, 那是不是這張圖就全部歸他? 還是他只有使用的權利? 如果對方使用在商業用途上的話會不會又有不同?

問的很籠統,因為我目前也還沒有比較具體的想法.

如果沒記錯
好像可以做用途限定的授權,同時聲明只有使用權
最好要有被公證的授權書,
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嘿~


沒錯
使用權是可以限定範圍的
還可以限定時效
像國外某些大公司的廣告照片是有限定使用期間
時間到了要繼續用就得再付一次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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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imchiu
快樂上班族


註冊時間: 2005-06-20
文章: 4917
來自: 卡夫卡的斜角巷
作品發表數量: 987

發表發表於: 2006-05-25 10:11:21    文章主題: 引言回覆

假設, 照片是我的, 他拿我的照片印在他設計的衣服上, 而衣服卻又是他設計的, 但是最後的成品是結合兩者, 那這樣整個成品的著作權是算兩者共有的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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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dited By Tarrega Chang